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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18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年第13期)。据通告,标称安徽鲜福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滁州)生产的1批次鲜味生抽(酿造酱油)、1批次金标生抽(酿造酱油),脱氢 及其钠盐(以脱氢 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安徽鲜福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凤阳县凤临路(鲜福临食品园)
安徽鲜福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临淮关镇凤临路
鲜味生抽(酿造酱油)
1.9L/瓶
鲜福临+图形
-11-11
脱氢 及其钠盐(以脱氢 计)║0.g/kg║不得使用
调味品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安徽鲜福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凤阳县凤临路(鲜福临食品园)
安徽鲜福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临淮关镇凤临路
金标生抽(酿造酱油)
1.9L/瓶
鲜福临+图形
-11-03
脱氢 及其钠盐(以脱氢 计)║0.g/kg║不得使用
调味品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文字编辑/八雨
美术编辑/水川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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